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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蓝网络业务、合作、收据等电子化通知

2022-07-24 07:56:01 宣传部

  鸡西市聚蓝网络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告:


  为了使广大个人、企业消费者能够便捷的与本公司进行业务往来,原签署纸质合同以及发放纸质收据、发票,现统一整改为:电子合同、电子收据、电子发票。
  商业或其他类合作类合同,同样均使用电子合同,涉及到交易,开具电子收据、电子发票。

  电子合同、电子收据使用:微信电子签(微信小程序)。

  纸质合同、收据、发票并未取消,特殊情况所需的客户或合作商,仍可以要求签署纸质合同、收据、发票。